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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申请业绩材料要求

发布:2024-01-24 16:17,更新:2024-05-08 07:00

乙级专业资信业绩要求


咨询成果完成时间限于在备案期内近 3 年的,且应为独立完成。咨询成果数量应满足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》规定的要求。工程咨询服务范围见《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》第八条。


(1)申请评价的每个专业近 3 年全部服务范围内(规划咨询、项目咨询、评估咨询、全过程工程咨询)单项或任意组合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 15 项,业绩提交的数量在满足标准条件后,多出的业绩数量不超过 5 个。


(2)提供的评估咨询业绩,若与同一个业绩的编制单位、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,该业绩无效。


(3)PPP 咨询成果用以申请专业资信时,于含有 PPP 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委托的评估、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;


(4)评估咨询业绩中对规划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、资金申请报告、PPP 项目实施方案、初步设计的评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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